声明人:陈欣年
我声明:所写、所说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及所签的“三书”全部作废。我要永远跟着师父走,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5/13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