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和平
我以前在大法遭受迫害时,违心的写了几份“保证书”。特此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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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5/13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