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连春
在共产邪党的迫害下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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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5/13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