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海清
我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信师信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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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5/13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