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芳侠
我声明:以前自己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5/13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