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桂英
99年7月20日那天,不修炼的丈夫把镜框里的师父的法像和一张师父的教功图撕下来放在垃圾桶里。后来,我用火烧了。这是对师父最大的不敬。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