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家芬
99年8月,没有及时保护好师父的磁带、讲法和经文,致使丈夫损坏了一些大法资料。在这里严正声明:我的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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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