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贵华
我签的“不上访、不插播、不宣传法轮功”及“我没炼功了”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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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