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响玲
我被非法拘留期间被迫所写的文字、所签的字、按的手印,现声明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