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连兰英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