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治平
被邪恶绑架时,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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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