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治国
曾把一张师尊的像片撕成数截交给邪恶,还交了两本撕了的大法书。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信师信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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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