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令华
我于2000年在村委会和派出所所签的“不修炼”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在以后的修炼路上,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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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