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希珍
99年7.20之后,我曾向世人说过“不学法轮大法”的话。今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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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