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小娟
今年4月份,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我违心的说了不应说的话,现声明作废。重新跟师父修炼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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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