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广重、王秀丽
2006年3月,在县拘留所里写的“不修炼”的保证书作废,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