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玉莲、陈玉莲
2000年11月,在拘留所所签的“不修炼”的保证书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