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美华
在恶党的迫害和威胁下,所有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言行一律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