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祁连坤
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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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