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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虞桂梅 我于97年得法,虽然一直坚持学法炼功,每遇到问题和过关时还是把握不住,看到《明慧网》材料使我认识到怎样在法上认识法的重要性。以前公安人员找到我家,叫我写“保证书”,我说不会写,公安人员说他们写,叫我签名,就随和邪恶签了名。现在我深刻悟到“签名”是不对的,宣布作废。做为大法弟子决不能辜负师父的苦度。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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