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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淑清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的正悟不足,在做真象、清除邪恶的工作中,出现了漏,被邪恶钻了空子。邪恶举报,被恶警带走,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事,在拘留票上签字等,配合了邪恶。现特此声明,在拘留所或在任何场合所做的对一切邪恶的配合和别人代写的“保证”、签字等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以法为师”,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勇猛精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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