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桂芳
我是95年7月得法。得法后,不但自身受益,全家都得益非浅。99年7.20那段时间,我被恶势力吓住了,就把未被邪恶抄走的大法书、自己抄的《转法轮》、经文及录音带全毁了。今后,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8/134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