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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文全 我2000年12月24日进京正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由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把我送到省驻京办事处,2001年1月1日公安分局来人把我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强制洗脑,冬天不给盖被、不让吃饱饭、劳动回来不给饭吃,由于学法不深,在我头脑不清的情况下,写了“保证书”。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违反了大法的原则,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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