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君
以前曾经所说、所写的“保证”,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真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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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8/134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