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彩珍、曹桂芳、史喜琴、金秀兰
我们在以前的非法劳教中,对邪恶妥协,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声明:我们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8/134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