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振中
在邪悟下,对师父不敬,对大法犯了罪。在此声明:我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8/134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