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永红、高桂兰、程巧云、张春梅、王运霞、尹桂玲、李福荣、丁淑华、杨振芹
在劳教所里所做一切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8/134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