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淑兰 1999年,第一次被非法拘留,交了罚款,写了“不炼功、不進京”的假话。2000,被第二次非法拘留15天后又关進一个月洗脑班,被逼交饭钱和抵押钱,它们说“你不進京就还给你”。2000年10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劳教三年。邪悟后写了“保证书”。2003年回家后的第二天早上,把恩师的法像、三本大法书都烧了。2005年,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再回来时也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做了决对不应该做的错事,给大法抹黑,给大法带来损失。今后,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4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