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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金署 2003年3月8日,“公安”分局、派出所恶警招我到保卫科问话,并做了笔录。问我:“你现在还炼功没有”?我回答说:“因帮老伴做生意,早在99年“五一”前夕就没炼了”。问毕,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就签上名字了。郑重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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