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歧元
7.20后,在洗脑班和劳教所写了“保证书”等。做了不该做的事,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按老师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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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