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桂兰
在看守所和劳教所、洗脑班,我家人和我单位领导接我时他们所说、所写和所做的对大法不敬的话,不代表我,声明完全作废。我要一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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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