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华
我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过失,坚修大法,精進实修,做一个正法时期的真修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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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