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和
我是98年下半年开始炼大法的。声明:自99年7月20日后,我被江××流氓集团欺骗,说的损害大法的、不敬师尊的一切全部作废。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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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