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管彩兰、陈裕
我们在被迫害期间所写、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