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娟娟
我曾经在邪恶的欺骗下签下了“不炼大法”的保证书,我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东西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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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