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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新珍

    我是98年得法修炼的受益之人。在99年“7.20”后邪恶的疯狂迫害压力下,由于怕心重,被邪恶钻了空子,曾对大法犯了大的罪过。我在当地派出所邪恶的“保证书”上签过名,在单位逼迫交大法书时,自己交过大法书、磁带和师父法像。还把师父的经文给烧了。事后,我醒悟过来,痛悔难言。在此我严正声明:上述一切损害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根本上去除怕心,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正念正行,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0/134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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