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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广珍 我被邪恶非法绑架、关進监狱,遭受非人迫害。有一次喝了邪恶给的水,我思想越来越来迷糊,在我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恶警递来一张写了字的纸,强迫我在后面签名,我两眼一片模糊,脑子也不清醒,就写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当我清醒时才记在我名字前面签有“罪犯”两字,我后悔莫及,认识到这是对大法弟子的侮辱,我坚决予以否定。特此严正声明该签名作废。在证实法中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过错,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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