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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霞 我被派出所非法带走,后由孩子替我写了“保证书”,我深感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内心非常痛苦和内疚,因此我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我要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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