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艳
被邪党迫害,在监狱所写的“四书”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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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0/134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