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彩玉、彭望秀
在邪恶迫害下,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0/134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