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淑兰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写了“保证书”,做了一个决对不能做的大错事。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声明:我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1/134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