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小红
过去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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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1/134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