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纪英
以前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期间,所写的“悔过书”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1/134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