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明全
我以前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声明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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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1/134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