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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蒋芳琴 我于99年上半年得法。在99年7.20以后的邪恶迫害中,把大法书和大法资料交给了我哥和我丈夫;还曾经配合邪恶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平时讲过对大法不敬的话。今天声明: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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