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清梅
19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疯狂的打压法轮功不久,派出所和社区主任就开始上门非法干扰我,我被迫写了“保证书”。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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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8/1/134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