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玉民
2003年,我被连队和派出所恶警骗到场派出所,在压力和怕心下,我在“不修炼了”的文字下签了我的名字。声明:我在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8/1/134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