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香兰
99年7.20共产邪党开始迫害大法以后,在610、派出所的恐吓下,我写了“保证书”。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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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8/1/134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