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道明、王通明
在当地政府的高压迫害下,我签过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毁了一本大法的书。现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8/1/134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