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万良英
99年7.20后。我撕掉了《转法轮》和李老师的法像;由于怕心,前个月又不看《明慧周刊》 了。现在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紧跟师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8/1/134467.html